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(简称甲方): 承包方(简称乙方)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发包方的孵化大楼主楼门厅装修工程(以下简称工程)的有关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.1 工程地点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 1.2 工程内容及做法(装修预算表)。 1.3 工程承包方式: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。 (1)承包方包工、包料; (2)承包方包工、部分包料(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),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(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)(3)承包方包工、发包方包料(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)1.4 工程期限___个工作日,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,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。 1.5 合同价款:本合同工程造价为(大写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,小写:______________元(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)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,图纸一式二份,发包方、承包方各一份(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),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第三条 发包方义务 3.1 开工前_______天,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,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; 3.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、电源; 3.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; 3.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,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,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; 3.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,负责材料进场、竣工验收。第四条 承包方义务 4.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、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,按期保质完成工程; 4.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,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;4.3 保证室内上、下水管道的畅通; 4.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,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。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.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,双方应协商一致,签定书面变更协议(或变更项目预算表),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。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.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。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,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; 6.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(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),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,并接受发包方检验第七条 工期延误 7.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,经发包方确认,工期相应顺延: (1)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; (2)不可抗力; (3)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。 7.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,工期顺延;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,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,工期顺延。 7.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,工期相应顺延。 7.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,工期不顺延;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,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,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,工期协商顺延,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。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:<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-2001>,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,由襄阳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,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,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;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,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。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9.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:(1)水电施工改造完工,开关插座定位验收; (2)泥工粉砌新墙完毕,墙、地砖铺贴完工; (3)木工吊顶,木制品完工;(4)油漆工程完工; (5)全部工程完工。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,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(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)。 9.2 工程竣工后,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,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,填写工程验收单(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)。在工程款结清后,办理移交手续。9.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,12个月后收费保修。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,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,工程项目收费维修。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.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:1)合同签定后,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%预付款,即_________元;水电改造完工后,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%进度款,即___________元;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5%余额款,即_________元。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%,即_________元.2)其他支付方式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.2 工程验收合格后,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,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。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,即视为同意,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(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)并签字,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。10.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,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.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,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,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。 11.2 未办理验收手续,发包方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,由发包方负责。11.3 因一方原因,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,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,办理合同终止手续,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。 11.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(验收签字三日内),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‰,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同。11.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,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‰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;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;协商或调解不成的,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: (一)提交南昌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;(二)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.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,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,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,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(大写)________________元(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)。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。 13.2 施工期间,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: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;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。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.第十五条 附则 15.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,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。 15.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。 15.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,双方各执________份。 15.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附件一: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; 附件二:甲方提供材料、设备表; 附件三: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; 附件四: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: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: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:工程保修单甲方(签章): 乙方(签章):开户行:开户行:账号:账号:联系方式: 联系方式:年 月 日 年 月 日
工装装修合同
VIP会员专享最低仅需0.2元/天
VIP会员免费下载,付费最高可省50%
开通VIP
导出为PDF
图片预览模式
文字预览模式
版权说明: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,收益归属内容提供方,若内容存在侵权,请进行举报
预览说明:图片预览排版和原文档一致,但图片尺寸过小时会导致预览不清晰,文字预览已重新排版并隐藏图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