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: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:签订地点产品名称、质量、数量、供货时间:签订时间年月日产品名称质量(%)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货量(吨)锰铁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……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块粉块粉 二、计量标准:需方有轨道衡,以轨道衡为准,途耗%,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,其损耗不负责任。 三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: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,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%,允许含水份6%。若超差,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,在日内到需方,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;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;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,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。 四、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: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。发车后,在小时内电告需方;货物品种、数量、质量(锰、铁、磷)车号、发车日期等。短途运杂费每吨元,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,并按(86)×物价字第×号文件规定,每吨收服务费元(交省锰矿公司)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。 五、价格: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、冶金工业部〔1991〕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,富锰渣按(90)×冶财字第×号文件规定执行,若国家价格变动,按新文件规定执行。 六、结算方式及期限:供方托收承付,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,(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)。 七、违约责任: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,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,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%承付违约金,需方不按时付款,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。 八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:双方发生纠纷,协商解决。协调不成,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供方单位名称:(章)单位地址:法定代表人:委托代理人:电话:开户银行:帐号:邮政编码:需方单位名称:(章)单位地址:法定代表人:委托代理人:电话:开户银行:帐号:邮政编码: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:(章)代表:鉴(公)证意见:经办人:鉴(公)证机关(章)年月日注:除国家另有证实行自愿原则。
锰产品订货合同
VIP会员专享最低仅需0.2元/天
VIP会员免费下载,付费最高可省50%
开通VIP
导出为PDF
图片预览模式
文字预览模式
版权说明: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,收益归属内容提供方,若内容存在侵权,请进行举报
预览说明:图片预览排版和原文档一致,但图片尺寸过小时会导致预览不清晰,文字预览已重新排版并隐藏图片